认为“小猪佩奇”形象被盗用,该动画形象著作权所有人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、娱乐?#21152;?#22269;有限公司将广东两家公司汕头市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汕头市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。8月20日,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网上宣判?#38382;劍?#20844;开宣判了全国首例涉“小猪佩奇”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,判决被告两公司赔偿共计15万元。
“小猪佩奇”起诉两公司维权
近日,艾贝戴公司、娱乐壹公司发现,被告汕头市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?#24405;?#31216;聚凡公司)在某电商网站大量销售印制有涉案作品人物形象的“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”玩具,并显示生产商为被告汕头市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(以?#24405;?#31216;嘉乐公司)。
艾贝戴公司、娱乐壹公司认为,聚凡公司未经许可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?#20961;⒄故?#30456;关?#35745;?#22025;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、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?#32602;?#22343;已?#29616;?#20405;害其所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。某电商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,并未对商家上架的产品是否涉嫌侵权进行主动审查,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。
玩具厂授权过期后继续销售
据悉,“Peppa Pig”(“小猪佩奇”)进入中国市场后,艾贝戴公司、娱乐壹公司一直在积极维权,打击侵害著作权行为。此前,艾贝戴公司、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均已调解结?#31119;?#26412;案系艾贝戴公司、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的著作权侵权首例判决案件。
经调查,本案被告之一的嘉乐公司曾经与“佩奇、?#20405;巍?#29482;爸爸、猪妈妈”国内代理商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磋商过授权事宜,并签订了书面授权书,但是嘉乐公司超过授权期限、授权范围、授权渠道生产、销售“佩奇、?#20405;巍?#29482;爸爸、猪妈妈”玩具,故至侵权取证之日其?#23548;?#26410;获得合法授权,而聚凡公司?#28216;?#21644;代理商洽谈过“佩奇、?#20405;巍?#29482;爸爸、猪妈妈”授权事宜,仅是从嘉乐公司进货,更?#29992;?#26377;获得合法授权。
法院判决两被告公司赔偿15万元
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,嘉乐公司、聚凡公司侵犯了涉?#35813;?#26415;作品著作权,判决两公司立即停止销售、生产侵犯原告著作权的“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”玩具,聚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,嘉乐公司赔偿120000元。
“国内著作权侵权纠纷大多数?#38469;?#20197;调解为主,本案通过法?#33322;信?#20915;,对于纠正版权乱象有一定警示意义。”该案法官叶胜男说。
①福鼎生活网上发布的所在信息未经本网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福鼎生活网?#34987;頡?#26469;源:http://www.nkuuqk.tw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,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、名誉权等问题,请尽快与本网联?#25285;?#26412;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删除处理。